您好,欢迎访问苏州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制定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

添加时间:2020/9/15 作者: 来源:

制定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任务,影响面大、政策性强,不仅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作,而且需要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标准是社会广泛参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开展标准制定工作,是保障标准编写质量,提高标准技术水平,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实现标准制定过程公平、公正、协调、有序的基础和前提。

一、标准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主要规定了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的管理,涉及国家与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工业与农业、服务业标准等的制定、管理,是标准与标准化工作最基本的指南与依据。
另外,涉及与标准制修订工作配套的其他部门规章,如《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使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代号的通知》《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能源标则》准化管理办法》等,也是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开展的指南和依据。
标准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不同层面上对不同层级的标准如何制定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如制定和管理国家标准有必要了解《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涉及国家标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管理地方标准有必要了解《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标准》等涉及地方标准的法律法规用和规章;对于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管理,除了解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外,还需要知晓《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等。
二、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在制修订标准过程中需要考虑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以及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下考虑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时效性。在标制准制定过程中,根据不同标准化对象,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词标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表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其关联的标准化对象起到管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如与农业标准化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等。


  【 关闭窗口 】     【 顶部 】